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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公开招标】江阴市农业农村局30m渔政船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JYZF2021G101)【第1次变更】
发布时间:2021-08-30 16:55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YZF2021G1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江阴市农业农村局30m渔政船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816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46页,原评分标准为:

3.2

认证证书

投标人获得省级及以上工信部门颁发的二级Ⅲ类及以上钢质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认可证书和二级及以上铝质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认可证书,有1个得2分,共4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

 4

现更正为:

3.2

认证证书

投标人获得省级及以上工信部门颁发的二级Ⅲ类及以上钢质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认可证书和二级及以上铝质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认可证书,有1个得2分,共4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认可证书证明材料扫描件,若投标人的该类证书因政府部门取消认定而无法延续有效期的,除提供原认可证书外,还应当提供取消认定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4

2、招标文件第46页,原评分标准为:

3.4

  

投标人自201611日以来,完成过建造渔政执法船(钢铝结构)项目,每完成一个得2分(同一个项目中建造多艘船舶的按一个项目计算),满分10分。

业绩证明文件:船舶建造合同、交船有效证明资料和船舶检验证书,业绩证明文件中的建造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船舶建造单位名称发生合法变更的除外,但需提供合法变更的有效文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

10

现更正为:

3.4

  

投标人自201611日以来,完成过建造政府部门公务执法船(钢铝结构)项目,每完成一个得2分(同一个项目中建造多艘船舶的按一个项目计算),满分10分。业绩证明文件:船舶建造合同、交船有效证明资料和船舶检验证书,业绩证明文件中的建造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船舶建造单位名称发生合法变更的除外,但需提供合法变更的有效文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

10

3、本项目有关时间按以下规定执行: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91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91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1830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更正公告为原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因投标人未尽注意义务,未及时全面地关注更正公告导致其提交的投标文件材料不符合要求,而造成的损失及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未中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阴市农业农村局

地  址:江阴市澄江中路9

项目联系人:储 

联系电话:0510-864126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阴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江阴市长江路188号江阴市政务服务中心619621

项目联系人:魏女士

联系电话:0510-88027621

 

江阴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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