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YZF2021G15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顾山镇农村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养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1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2、更正内容: (1)第四章 项目要求和有关说明 原验收方式为: 江阴市顾山镇依据《江阴市已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一体化管养实施细则》(见附件),采取季度检查,半年考核的方法对管养单位运营情况进行定期验收,按照百分制确定运营维护服务费支付等级。支付等级:全年维护费总额扣除水电费(水电费在年度结算时以实际发生额为准)作为考核支付基数,年度考核得分达到90分(含90分)以上,全额拨付;得分85~90分(含85分),按总额的95%拨付;得分80~85分(含80分),按总额的90%拨付;得分75~80分(含75分),按总额的85%拨付;得分70~75分(含70分),按总额的80%拨付;得分70分以下的,按总额的70%拨付,并终止合同,重新组织招标。 现变更为: 江阴市顾山镇依据《江阴市已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一体化管养实施细则》(见附件),采取季度检查,半年考核的方法对管养单位运营情况进行定期验收,按照百分制确定运营维护服务费支付等级。支付等级:全年维护费总额作为考核支付基数(维护费总额不含水电费),年度考核得分达到90分(含90分)以上,全额拨付;得分85~90分(含85分),按总额的95%拨付;得分80~85分(含80分),按总额的90%拨付;得分75~80分(含75分),按总额的85%拨付;得分70~75分(含70分),按总额的80%拨付;得分70分以下的,按总额的70%拨付,并终止合同,重新组织招标。 (2)附件 “顾山镇已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一体化管养实施细则” 原第十八条为: 顾山镇年很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目标管理与过程控制相结合的方法,每半年对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情况进行一次考核。 现变更为: 顾山镇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目标管理与过程控制相结合的方法,每半年对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情况进行一次考核。 “顾山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一体化管养管理考核评分表” 原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为: 江苏省村庄生活污水治理污染物排放标:DB32一级B标准。平均合格率低于90%,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2分。 现变更为: 江苏省村庄生活污水治理污染物排放标:DB32一级A标准。平均合格率低于90%,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2分。 3、更正日期:2021年12月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更正公告为原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因投标人未尽注意义务,未及时全面地关注更正公告导致其提交的投标文件材料不符合要求,而造成的损失及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未中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阴市顾山镇人民政府 地 址:顾山镇香山西路108号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10-86329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阴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江阴市长江路188号江阴市政务服务中心619、621室 项目联系人:朱女士 联系电话:0510-88027618 江阴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