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发展壮大市场主体若干措施》(45条),(以下简称“45条”),促进有效市场和有为监管更好地结合,加快催生、壮大、繁荣我市各类市场主体,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着力推动市场主体数量与质量实现“双提升”。
“45条”从八个方面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发展壮大市场主体。
优化市场主体准入准营环境
提出助力招商稳外资、探索外籍人士实名登记代理承诺制、简化公证文书材料、提高外资企业名称一次核准率到100%、放宽企业名称登记限制、减免住所使用证明、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创新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掌上办”、实行食品经营许可“评审承诺制”、深化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改革、提高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审批效率、优化药店开设审批流程、提高医疗器械审评审批效能、提供登记专网系统的技术保障等14条措施。
畅通市场主体变更退出渠道
提出推行外资登记网络超前预审、优化企业迁移机制、推进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等3项措施。
升级优质高效政务服务
提出优化外资企业电子营业执照服务、打造线上线下协同服务、探索企业年报智能化“多报合一”、开通法人主体市场监管公共数据信息服务等4项措施。
加大市场主体服务扶持力度
提出建立健全常态化走访机制、打造“食安江阴”靓丽名片、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提升市场主体质量发展水平、深化“澄质汇”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建设、提升企业标准化发展水平、助推药品进口江阴港口岸建设、推动实施食品行业高质量发展、推动特种设备制造业集聚壮大等9项措施。
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提出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推进实施“免罚”“轻罚”“免强”清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等3项措施。
提升市场监督管理效能
提出优化市场主体信用修复机制、实施信用差异化监管提升企业感受度、实施守信企业正面激励、规范对失信行为的约束惩戒、促进在线新经济健康发展、打造放心舒心消费品牌等6项措施。
减轻市场主体经营负担
提出降低检验检测机构标准管理成本、减轻企业知识产权维权成本、坚决纠正加重企业负担的违法违规行为等3项措施。
保障各类措施落实
提出加强组织统筹协调、完善长效服务机制、做好政策宣传推广等3项措施。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结合“助企惠民再起航 优化服务建新功”常态化工作,组织开展政策宣贯和走访调研,根据政策实际落实情况适时升级服务举措,及时回应企业所需所盼,解决企业发展过程中涉及市场监管职能的各类问题,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发展壮大市场主体贡献市场监管力量!